在一些公司的规章制度中,会有"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规定,公司的规章制度经过民主程序制定,且已向员工公示,旷工1天扣3倍工资的规定是否有效?
01、旷工1天扣3倍工资的制度是否有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法》第50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根据《劳动法》第3条、第46条规定,劳动报酬权是劳动者8项基本权利之一,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也就是说,在劳动者提供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有义务支付提供劳动报酬,而"旷工1天扣3天工资"的规定,变相剥夺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从另一角度讲,这一规定带有经济处分性质,而经济处分在本质上就是罚款。按照法律规定,企业是没有罚款权利的。依据公平原则,员工出勤1天只发1天的工资,旷工1天却扣3天工资,显然是不公平的。
因此,员工工作1天可获得1天的工资。同理,员工缺勤1天,公司也可以不支付其当天的工资。但是,如果公司扣3天工资,多扣的2天工资从哪里来呢?肯定要计算到该员工其他正常工作日的工资里边去。而这样做,就属于克扣工资了!
02、如何管理旷工问题?
看到上面法律对员工的保护,HR们可能就担心了:没有惩罚措施,那员工不是想旷工就旷工,那公司人员管理怎么办?
其实HR可以利用绩效、全勤奖等方法代替“扣除三天工资”的制度,避免法律风险。例如员工旷工除扣除当天工资外,当月全勤奖为0,并且将出勤与绩效挂钩,按比例发放。
HR在制定、优化公司制度时,一定要免去简单粗暴并且可能有法律风险的制度,利用其他小方法,将员工、绩效、奖金等作为奖励或者经济处罚手段。避免出现经济补偿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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