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人社发布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执行期限及有关事项的温馨提示,提示显示2021年1月起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将全额征收。
按照《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
(京人社养发(2020)7号)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称三项社会保险)免征和缓缴政策将执行到2020年12月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中小微企业(包括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2021年1月起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将全额征收(社会保险费采用当月申报,次月缴纳的征缴模式,如∶2021年1月企业应缴社会保险费,应在2021年2月缴纳)。
二、缓缴单位请于2021年1月底前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或社保经办机构前台办理缓缴期间三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业务,并按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及时完成缴费。2021年1月社保业务具体截止时间将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三、为避免逾期缴纳产生滞纳金,影响参保职工权益记录,请参保单位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做好资金准备,及时办理相关业务。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0年12月7日
01、社保减免是阶段性政策
今年年初出台的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和实施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政策,主要是为应对新冠疫情给企业带来的经营冲击。即通过社保费减免,有效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使企业恢复生产后有一个缓冲期。
显而易见,政策是阶段性的。而且,今年5月份,国家又将于2020年6月到期的中小微企业免征社保三险费用政策的执行期限,全部延长到今年年底。
在中小企业有了较长时间的恢复经营缓冲期之后,政策再行延期的可能性不高。
02、各地类似的政策通知可能相继出台
我们推测,各地也将陆续发布2021年1月起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将全额征收的通知。通知的方式可能是人社或税务部门发文、社保网上平台里的通知提醒等,也请HR密切关注。
当然,如果未发布通知,也将意味着原阶段性减免政策到期,2021年1月起社会保险费全额征收。
03、HR应具备四个合规意识
要保持敏锐:根据最新政策变化,经营环境与业务发展第一时间作出决定。
当前北京社保局发出了通告,这里给其他城市的HR提了一个醒,那就是需要时刻关注社保局等官媒的政策通知,及时了解最新动态,为企业的应对措施建设留出充足的时间。当然企业的应对措施,还需要HR结合企业业务和发展环境等综合判断,以确保平稳过渡。
要顺势而为:当政策未到临界点时,可采取跟随策略。
大的环境如此,我们HR需要顺应这一趋势,在政策到期前,利用好政策福利。
要分层分步:从人员结构,区域发展和营商环境等方面分层分步实施。
政策期满后,社保费这一块带来的成本压力必然是有的,咱们企业主和HR的应对,应该是分层分布的。把握好全局观,细化企业内部的人员结构管理,针对性做出应对措施,才能稳扎稳打。
要有底线思维:建立企业经营底线思维,红线不可触碰,在底线之上探索筹划之路。
比如五险一金的合规缴纳,就是企业的红线之一。在经历了这么久的政策享受期,后续很大程度上相关机构会加大社保的稽查力度,那些以前尚可打小心思的手段,一定是不能使用的。从北京今年的五险一金基数合并申报等变化就能明显看出,国家对于这部分的稽核力度和优化正在加强,我们企业主和HR一定要树立这样的思维,那就是务必要在底线之上探索筹划之路。
今天的文章就到这里了,HR小伙伴们想要第一时间收到推送,多多点击在看、转发、评论(当然也可以直接星标),随手一点,绝不错过精彩瞬间!
往期回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