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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年专注人力资源服务

2014年度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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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正邦人力来源:政策法规网址:https://www.hnzbhr.com


   2014年,在人社部的有力指导下,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事业发展大局,加快改革步伐,推动事业发展,加强基础工作,强化自身建设,各方面工作都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劳动就业

就业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44.2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

业人数48.6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19.3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4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97%,保持了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组织80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

2014年全省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2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累计达到2742万人。其中,省内转移就业1590万人、占58%,省外转移就业1152万人、占42%

  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严格市场准入制度,规范行政许可,全年审批新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63家。组织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审验工作,共年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910家,年审合格765家,限期整改56家,吊销许可证89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打击非法职介和非法用工行为,完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截至2014年底,全省共设立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383,从业人员2.67万人,其中公共服务机构562家,民营服务机构821家。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拓展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水平,全年共为150多万人提供了各类人力资源服务。

二、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工作深入开展,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全年五项社会保险(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合计1412.98亿元,比上年增加137.77亿元,增长率为10.8%。基金支出合计1188.31亿元,比上年增加170.72亿元,增长率为16.8%


(一)  养老保险

年末全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6275.3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82.6万人。全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77.82亿元,比上年增长9.7%。全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932.3亿元,比上年增长15.1%。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1180.84亿元。

年末全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1431.5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81.56万人。其中,参保职工1089.25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342.3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64.88万人和16.68万人。年末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32.34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67万人。年末企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1293.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79.67万人。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提高,且全部按时足额发放。年末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共259.63万人,占企业退休人员总数的84.5%,比上年末提高1.8个百分点。

全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923.83亿元,比上年增长10.7%,其中征缴收入680.87亿元,比上年增长9.7%。全年基金支出832.35亿元,比上年增长16.6%。年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935.71亿元。

年末全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4843.7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04万人,其中实际领取待遇人数1253.83万人。全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3.98亿元,比上年增长4.1%,其中个人缴费39.9亿元,比上年减少4.3%。基金支出99.96亿元,比上年增长4%。基金累计结存245.13亿元。

(二)  医疗保险

年末全省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2340.0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2.83万人。其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1182.3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2.16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1157.6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67万人。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中,参保职工855.23万人,参保退休人员327.16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28.44万人和13.72万人。年末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54.44万人,比上年末减少7.84万人。

全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49.92亿元,支出212.65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3.2%24.1%。年末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存310.14亿元(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存54.6亿元),个人账户积累121.96亿元。

(三)  失业保险

年末全省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773.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2.01万人。其中,参加失业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33.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32万人。年末全省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10.2万人,比上年末减少0.3万人。全年共为0.28万名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支付了一次性生活补助0.38亿元。

全年失业保险基金收入48.93亿元,比上年增长18.5%。支出16.43亿元,比上年增长0.8%。年末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存134.25亿元。

(四)  工伤保险

年末全省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为805.7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2.62万人。其中,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192.0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2.86万人。全年认定(视同)工伤  23167人,比上年增加980人;全年评定伤残等级人数11426人,比上年增加655人。全年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数为4.6万人,比上年增加0.1万人。

全年工伤保险基金收入23.17亿元,支出17.59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3.6%26.9%。年末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存46.78亿元(含储备金6.85亿元)。

(五)  生育保险

年末全省参加生育保险人数为590.1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0.57万人。全年共有15.7万人次享受了生育保险待遇,比上年增加2.1万人次。

全年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3.15亿元,支出9.33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3.6%57.7%。年末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存23.54亿元。

三、人才队伍建设

人才队伍建设力度不断加大,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引进国外人才和智力工作深入推进。

截至2014年底,全省有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6人,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3个,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67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96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386人,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29人,省特聘研究员4人,省学术技术带头人1431人,职业教育教学专家206人。

2014年末,全省共建成各级各类留学人员创业园8家,留学回国人员总数达1.7万人,其中2014年回国0.28万人。全省设立博士后流动站64个,工作站125个,工作站分站28个,博士后研发基地245个,博士后科研创新团队50个,累计招收博士后达2400人。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继续推进,全年全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培训10.23万人次,接受继续教育达131万人次。截至2014年底,全省共有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2个,省级基地41个,指导各省辖市、各部门建设市(厅)、县级基地 213个。

2014年全省606774人报名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162813人取得各类资格证书。全年评审正高级职称1823人、副高级职称15024人、中级职称47000多人。  

年末全省共有技工院校184所,在校学生27.4万人。全年技工院校面向社会开展培训46.9万人。年末全省共有就业训练中心158所,民办培训机构1031所。全年新培养高技能人才21.16万人,共组织各类职业培训366.81万人,其中创业培训14.93万人,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112.14万人,劳动预备制培训20.6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48.9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62万人。

年末全省共有职业技能鉴定机构451个,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5436人。全年共有62.29万人参加了职业技能鉴定,比上年增长8.7% 52.95万人取得不同等级职业资格证书,其中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有1.77万人。

全年执行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150项,资助聘请高层次外国专家达1507人次,来豫工作或访问的外国专家达5000余人次,执行出国(境)培训项目56790人次,资助高层次人才国际化培养22人次。

四、公共人事管理

履行公共人事管理职能,稳步推进公务员制度改革和队伍建设,逐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截至2014年底,全省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总人数375853人,其中,党群机关71611,行政机关259031人,参照公务员45211人。组织实施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全年共招录各级各类公务员8371人。进一步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保留项目100项,取消55项,归并76项,共减少113项。圆满完成各级各类表彰工作,全年共开展奖励表彰活动23项,共表彰先进集体554个、先进个人3430名、成果奖108项。加大公务员培训力度,全省共举办各类培训班、专题讲座1200余期,培训公务员24万余人次。

稳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起草党政机关公车改革配套文件,拟定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不断完善岗位设置相关制度,完成省直82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调整变更工作。组织开展公开招聘工作,2014年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46039人,其中公开招聘34753人,占新进人员75.5%,省直和省辖市及以下分别招聘2806人和31947人。

顺利完成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任务。全年全省接收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1619名,其中安置到机关(含政法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1259名,事业单位359名,自愿到企业1名。全省接收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284名。

五、工资分配

2014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2179元,与2013年的38301元相比,增加了3878元,同比增长10.1%2014年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27414元,与2013年的23936元相比,增加了3478元,同比增长14.5%2014年末,全省外出农民工月工资水平2929.8元,比上年增长1.7%

201471起,全省执行新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240元、1100元、960元分别调整为1400元、1250元、11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1.7元、10.4元、9元分别调整为13.5元、12元、10.5元。

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结合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相关政策。完成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试调查及分析比较工作。

六、劳动关系与劳动者权益维护

深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促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2014年末,全省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7%

稳步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2014年末,全省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备案累计有效的集体合同为7.3万份,覆盖职工人数536.4万人。

2014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实现全省覆盖。各级仲裁机构共立案受理案件2.14万件,涉及劳动者2.63万人,涉案金额4.83亿元,当期审结案件2.12万件,结案率为93.2%

全年全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17184件,主动监察用人单位6.46万户,涉及劳动者309.73万人,督促用人单位与28.1万名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追发工资等待遇10.4亿元,督促1776户用人单位办理社保登记,督促缴纳社会保险费1.87亿元。

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建设

立法工作取得新成果。与省人大常委会沟通协调,将《河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修订)》、《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修订)》、《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修订)》和《河南省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条例(修订)》纳入2014-2018即下一个五年立法计划。

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2014年,全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95件、应诉541件,其中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接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9件、应诉15件。

普法工作持续开展。制定法制宣传工作要点和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督导检查各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六五普法及服务型行政执法活动宣传工作,扎实推进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普法宣传工作。

八、基础建设

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加速推进。2014年全省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范围进一步扩大,13个县(市、区)、52个乡镇(街道)开展基层服务设施项目建设。2010年项目启动以来,共支持63个县(市、区)、252个乡镇(街道)开展基层平台建设。截至2014年底,已有33个县(市、区)、154个乡镇(街道)完成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基层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有效改善了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条件,提高了基层公共服务能力和办事效率。

标准化工作稳步推进。组织开展贯彻落实两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研讨。积极协调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启动焦作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研究制定了焦作市《关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稳步推进焦作市标准化试点工作。

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普及应用成效显著,新增持卡用卡人数1600万人。信息化系统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截至2014年底,就业信息系统和五险合一统一软件已基本覆盖全省,有力支撑了就业管理与社会保险业务的运转。公共服务信息系统不断完善。建立全省12333电话咨询服务系统知识库,16个省辖市开通了12333电话咨询服务,共服务210万人次。

注:本公报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增量及增长率根据四舍五入前数据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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