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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拒绝调岗,公司这样处理获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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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宇来源:指尖HR网址:https://www.hnzbhr.com



  因为不服公司调岗,员工被公司解除了劳动关系,那么,公司这波调岗和解雇的操作是否合法?


  我们一起来看一个案例。


合法调岗


《事件回放


        2012年9月6日,林某入职某公司,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公司根据就业规则可以随时变更该工作岗位和工作种类,林某无正当理由必须服从该变更;在合同期内必须熟知并且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2015年8月公司接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检查时,发现存在车间内危险化学品超量等安全隐患问题。鉴于林某存在上述工作失职以及品质管理岗位空缺等问题,9月2日,公司以《任命书》的方式通知林某:自2015年9月2日起调离原岗,担任品管部品质管理员一职。对此,林某表示其身体不好,不同意调离岗位。其后公司向林某发出《通告书》一份,要求:2日内提供医院的确诊证明,并表示如医院确诊,调至品管部后不安排制作油墨相关的事宜。


  林某向公司出示了2007年哮喘确诊的材料,但未至新岗位报到。


        9月18日,公司向林某发出《警告书》一份,告知林某:其以前几年看病的病历为由拒绝至新岗位报到不成立,并强调公司考虑到林某的情况调至品管部后不安排制作油墨相关事宜,并要求林某9月22日前必须到新岗位工作,否则以违反劳动纪律为由开除。林某接到上述警告书后,未至新岗位报到。


        9月25日,公司向林某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决定自9月25日解除劳动合同。


  随后林某申请仲裁,要求裁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94660元。


合法调岗



《仲裁裁决


  仲裁委经审理认为:根据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公司调整工作岗位具有合理性,公司再三告知不会安排其从事油墨相关工作,并反复提醒其不到岗的后果,已经依法尽到了用人单位的义务。林某仍未至新岗位报到的行为符合公司《就业规则》中“无正当理由不服从上级指示、命令”的情形。故公司解除林某的劳动关系并无不当。解除程序亦合法,综上,公司无需向林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94660元。


合法调岗


《温馨提示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但也不可否认用人单位因生产结构、经营范围进行调整或外部市场发生变化的情况下行使经营管理自主权,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对劳动者岗位进行适当调整,对此劳动者应当予以配合。案例分享—用人单位如何合法调岗?


  如劳动者对调整工作岗位有异议,应当采用协商的方式解决,而不应当以消极怠工的方式进行抵制或对抗。


  故劳动者既未到新的工作岗位报到也未到原岗位出勤的,按照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确属严重违纪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另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规章制度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情形下,依照合同约定和规章制度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属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无须支付经济赔偿金。


合法调岗


  在如今的形势下,劳资双方的关系处于一种“微妙”状态,用人单位面临用工难、工伤争议、员工关系管理等问题,做好管理并非一蹴而就,而是细水长流,关键不是盯着成本、工伤,以及那些无法掌控或很难改变的事物上,而是从本质去解决问题。


合法调岗


  综述,用人单位调岗应具有合理合法性、如调岗行为未有对劳动者明显不公平的情形,劳动者拒绝接受,用人单位可以依据相关规章制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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