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是国家给予失业人群最基本的社会保障,但亦不是所有的失业人员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一定条件,只有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才能领取属于自己的失业保险金。那么失业保险领取条件有哪些?领取流程怎么走呢?
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以上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参保单位核实之后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失业人员填好资料并上交相关资料即可领取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领取流程怎么走
1、失业人员如果符合并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首次申领手续;
2、出示证明材料,办理失业登记;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失业登记手续之日起10日内,审查失业人员是否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
4、经审核符合领取条件的,由指定银行按月发放。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领失业人员,于申领次月凭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失业保险单证到指定的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领多少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每满一年领取三个月,领取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每满一年增领两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18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每满一年增领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劳动者重新缴纳社会保险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如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注:各地领取的月标准各有不同,具体可咨询当地社保局或拨打12333电话!
职场人生难免不顺,不是每一次换工作都能做到无缝衔接,偶尔遭遇三两个月,甚至更长的「空窗期」也是难免,所幸领取失业金可以在待业期间维持生活需求,为自己求职提供保障,因此一定要好好了解有关失业保险金领取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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