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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的这些区别你知道吗?可以同时取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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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宇来源:指尖HR网址:https://www.hnzbhr.com

 经济补偿金,正邦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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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如果解除合同,劳动者不服的可以去劳动部门投诉或者举报,甚至去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仲裁不服还可以去法院起诉。


  那么是否可以主张补偿金或者赔偿金,两者的不同在哪?能否同时适用?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是对劳动者由于劳动关系终止带来的利益损失的补偿,以便使劳动者在重新就业的合理时间内有一个良好的经济过渡。


  经济赔偿金是指用人单位或者员工因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对方经济损失而向对方支付的赔偿。


  与经济补偿金不同,经济赔偿金具有惩罚性,是一种惩罚性赔偿。


  用人单位“违法”是劳动者请求赔偿金的前提,劳动者如果发现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有权请求其支付经济赔偿金。


两者支付条件不同


  一般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有以下几种情形:


        1、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劳动者;


        3、用人单位依法裁员;


        4、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除外);


        5、特殊情形下用人单位停止经营而导致劳动合同终止;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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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者计算标准上区别大


1、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实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按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注:月工资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另外,当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计算公式:经济补偿金=基数×补偿年限


赔偿金的计算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已经不能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计算公式:赔偿金=经济补偿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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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者能否重复适用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违法支付经济赔偿金后还要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呢?


  对此,《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5条进行了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赔偿金的,不在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企业用工风险无处不在,即使合规合法也难免有疏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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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讲解,相信大家对于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有了新的认识,经济补偿金与经济赔偿金区别最大的就是在责任方认定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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