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900-6980
13年专注人力资源服务

《工伤保险条例》系列解读—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二维码 114
作者:陈宇来源:指尖HR网址:https://www.hnzbhr.com

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视同工伤、工伤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视同工伤、工伤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是用于指导工伤的赔偿的规范性文件,主要对于工伤保险费用的缴纳、工伤与非工伤的认定、以及工伤赔偿等个方面作出规范,小编就《工伤保险条例》的内容作出相关解读和剖析,我们一起来学习吧!


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视同工伤、工伤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另外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的情形视同工伤。


解读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是最为普遍的工伤情形。

这里的“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的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据此,单位规定上下班的具体时间就属于职工的工作时间。当然,单位规定的加班加点也应视为工作时间。


这里的“工作场所”,是指职工日常工作所在的场所,以及领导临时指派其所从事工作的场所。这里的“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或者急性中毒等事故。例如,煤矿工人在瓦斯爆炸中所受到的伤害,应属于事故伤害。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职工为完成工作,在工作时间前后,有时需要做一些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这段时间虽然不是职工的工作时间,但是,在这段时间内从事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是与工作有直接关系的,因此,这种情形也应认定为工伤。


所谓“预备性工作”,是指在工作前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诸如运输、备料、准备工具等。所谓“收尾性工作”,是指在工作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收尾工作,诸如清理、安全贮存、收拾工具和衣物等。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有两层含义:一层是指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使某些人的不合理的或违法的目的没有达到,这些人出于报复而对该职工进行的暴力人身伤害。


另一层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的意外伤害,诸如地震、厂区失火、车间房屋倒塌以及由于单位其他设施不安全而造成的伤害等。


4.患职业病的。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因工外出”,是指职工不在本单位的工作范围内,由于工作需要被领导指派到本单位以外工作,或者为了更好地完成工作,自己到本单位以外从事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工作。

这里的“外出”包括两层含义:

一是指到本单位以外,但是还在本地范围内;二是指不仅离开了本单位,并且到外地去了。


“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是指由于工作原因直接或间接造成的伤害,包括事故伤害、暴力伤害和其他形式的伤害。这里的“事故”,包括安全事故、意外事故以及自然灾害等各种形式的事故。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这里的“上下班途中”,包括职工按正常工作时间上下班的途中,以及职工加班加点后上下班的途中。例如,按规定,职工上午8点上班,职工在8点前来到单位的途中,都应属于上班的途中。如果职工应该下午5点下班,但是由于单位安排加班,职工晚6点才从单位走,那么职工在6点后从单位回到家的途中,也应属于下班途中。


“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应从两方面理解:一方面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另一方面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可以认定为工伤。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为了使工伤范围的规定更科学、更合理,使那些随着时间的发展应该纳入工伤的情形能够纳入,条例规定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需指出的是,为了保证工伤保险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避免地方随意扩大工伤范围,造成基金的不合理支出,条例没有将规定工伤范围的权力赋予地方性法规,而是限于法律和行政法规。


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视同工伤、工伤赔偿


  综上所述,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虽然工伤是很多公司不愿看到的,但这又是一件不可预见的事情,一旦员工发生工伤,而企业又未缴纳社保,那么将面临高额的赔偿, 因此企业给员工购买工伤保险是非常必要的!





学习更多工伤知识,可以关注公众号“指尖HR”,让我们共同进步!


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视同工伤、工伤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视同工伤、工伤赔偿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视同工伤、工伤赔偿






联系我们
 
 




-------------------------

客服热线

400-900-6980

电子邮箱:

hnzbhr@163.com

-------------------------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收听案例解析